尊敬的患者朋友:
欢迎您持医保卡来我院就医!
挂完号后请您持医保卡和《病历手册》到相关诊室就诊。
看完病后请您持医保卡到门诊挂号收费处结算当日的医疗费用,持卡结算时只需支付应由您个人自付、自费的费用。请您要仔细阅读收据、清单,尤其是明细清单中(丙)类、(全自付)的项目,有任何疑问请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。请您妥善保留好医院出具的收据、明细清单和处方等相关材料,并保管好您的医保卡。
再次提醒您:来我院看病时,务必做到持医保卡挂号、持医保卡就医、持医保卡结算,以保证您在我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实时报销。如果您来我院时没有持医保卡就医,那么这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能报销,社保经办机构也不会再报销您这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。
注:1.超出医保报销规定范围的药量将做自费处理。
2.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不能报销。
3.公费医疗患者开药量比照医保政策执行